亚洲经济危机的应对措施----常见套路

由:sddy008 发布于:2022-10-12 分类:股票知识 阅读:70 评论:0

亚洲经济危机发生后

各国金融市场大幅动荡

亚洲经济危机的应对措施----常见套路

但各国的应对措施也有所不同

追寻其中的细节,对未来金融市场的变动或许会提供有价值的借鉴

经济危机的后果

无论哪种应对方式,经济危机均直接导致了

汇率的贬值+股市下跌+房市下跌+

企业破产+工资下降+通货膨胀

六个恶果

韩国在1997年短短的一年当中,全国前50位大财阀就有14家在风暴中破产,775家上市公司有50家倒闭,而其中小企业的破产数量更是高达15000余家。在泰国、马来西亚和印尼等国,国民的工资收入普遍下降了10%到20%的水平,而通货膨胀使国内物价普遍上升了20%到50%,此消彼长,使得这些国家人民的实际生活水平降幅平均超过了30%,随着严重的经济不稳定的出现,很多国家出现了的政治不稳定和社会不稳定。

常规套路----与国际资本的硬钢模式

面对汇率的大幅贬值压力,

常规手段是希望稳定汇率

因此提高利率--导致房市、股市暴跌

继续扛----导致外汇储备大降

----接着民众恐慌、金融机构恐慌

最终钱少的保汇率失败,钱多的如香港保住了汇率

以泰国为例,

  1. 投机资金开场:1997年2月初,国际投资者向泰国银行借入高达150亿美元的数月期现的远期泰铢合约,然后在外汇市场大规模抛售。
  2. 央行初步应对:泰国央行为捍卫泰铢地位,动用了20亿美元的外汇储备稳定汇率。3月4日,泰国中央银行要求流动资金出现问题的9家财务公司和1家住房贷款公司增加资本金3.17亿美元,并要求银行等金融机构将坏账准备金的比率从100%提高到115-120%,此举令金融系统的备付金增加19.4亿美元。
  3. 民众恐慌挤兑:但是社会公众对金融机构的信心下降从而发生挤提,提走近5.77亿美元。与此同时投资者大量抛售银行与财务公司的股票,结果造成泰国股市连续下跌,汇市也出现下跌压力。
  4. 暂缓:在央行的大力干预下,市场暂稳。
  5. 第二波冲击:5月7日,国际投机者通过经营离岸业务的外国银行,悄悄建立了即期和远期外汇交易的头寸。从5月8日起,以从泰国本地银行借入泰铢,在即期和远期市场大量抛出泰铢的方式,造成泰铢即期汇率急剧下跌,多次突破泰国央行规定的汇率浮动限制,引起市场恐慌。
  6. 银行恐慌:本地银行和企业及外国银行纷纷抛售即期泰铢买入美元或做泰铢对美元的远期保值操作,导致泰国金融市场进一步恶化,一度贬至26.94:1的水平(从20)。
  7. 大幅干预:面对这种危机,泰国央行动用50亿美金进行干预,并取得日本、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中央银行不同形式的支持。同时,泰国央行又将离岸拆借利率提高到1000%,又禁止泰国银行向外借出泰铢。在一系列措施干预下,泰铢汇率回稳,泰国央行暂时控制了局面。
  8. 临阵换将+惊弓之鸟:6月下旬,泰国前财长辞职,引发金融界对泰铢可能贬值的揣测,引起泰铢汇率继续跌至1美元兑28泰铢。泰国股市也跌至8年的最低点,金融市场一片混乱。
  9. 彻底溃败:7月2日,泰国央行宣布放弃固定汇率政策,实行浮动汇率,泰国金融危机爆发,泰铢兑美元跌至40:1。

常见危机后处理

  1. 对金融机构存款人和债权人实施担保措施:看政府信心,担保比例越高,信心恢复越快。
  2. 对商业银行进行重组并关停大部分金融公司:大量银行必将倒闭,金融公司也一样,对这些企业进行破产、重组是属于壮士断腕,拖泥带水只会丧失长远竞争力,比如日本的金融企业,国际影响力可以忽略。
  3. 推动企业债务重组:很多大型企业,大到不能倒,只好由国家推动重组,减小社会冲击力
  4. 放松外资限制,吸引外资注资金融机构:出现风险的国家都是自身金融一团糟,管理混乱,金融行业都是国内财阀控制,属于躺着赚钱行业,毫无国际竞争力。引入外资,第一增加了外汇储备,第二改善了竞争环境,对于加速经济企稳起到了好作用。

从最终的效果来看,韩国的改革是成功的,是成功跨过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

韩国政府的应对措施详见任泽平《韩国在增速换挡期面临的挑战、应对与启示》

金融部门改革随着韩国外汇情况逐步稳定, 政府工作的重点从确保外汇流动性转向恢复国内金融市场功能。金大中政府非常重视金融改革,改革的重点是尽快从危机中恢复金融机构正常融资功能,防止资金紧缩的恶性循环,同时加强金融制度建设,强化金融机构自律性,提高竞争力。四大领域中最重点的改革是金融改革,金融改革的焦点是银行,……只有银行恢复正常机能,企业才能站起来;企业健康,国家才能强大(金大中,2012)。主要措施包括:首先,迅速整顿不良金融机构。——尽快清理不良债权。根据韩国财政经济部和韩国开发研究院统计,1998年3月末,韩国金融机构不良债权规模达68 万亿韩元,如果包括今后还有可能转换为不良债权的授信业务,预计共118 万亿韩元。其中减去通过资产出售和海外合作等自身努力能消除的不良债权, 还需要整理的不良债权约有100 万亿韩元左右。由于股市和不动产市场的持续低迷,金融机构自我筹资能力有限。而且如果不良债权整顿推延,将使金融系统不能有效恢复,给国民经济带来重大的负担。因此,韩国政府决定动用财政的力量,1998年5月政府追加投入50 万亿韩元(加上先期投入14 万亿韩元,总计64以万亿韩元)公共资金以帮助金融机构调整。其中25 万亿韩元用于购买可能恢复经营的金融机构的不良债权,16 万亿韩元用于金融机构增资,9 万亿韩元用于弥补储户的损失。1999和2000年由于大宇集团破产和现代集团经营不善,不良贷款再度增加,政府追加了40万亿韩元资金(至此,政府总计投入104万亿韩元资金)。1999年成立专门了韩国资产管理公司来购买和处置金融机构不良资产。——进行银行结构调整。1998 年4 月, 金融监管委员会按照BIS(国际清算银行)标准,让自有资本比率不足8%的12 家银行制定实现经营正常化计划书。1998 年6 月29 日金融监督委员会决定将被判定为经营正常化可能性不大的5 家银行(东华、东南、大同、京畿、忠清)关闭,将其资产、负债转交接管银行。而对被判定为可以恢复经营正常化的7 家银行(朝兴、商业、韩一、外汇、平和、忠北、江原),要求实施大幅度重组管理层、扩大股权出售、合并、裁员、减少分支机构等自救措施,以实现经营正常化。韩国积极引进外资以改善银行资本结构,使处于困境的银行获得新生,同时引进外国的先进管理经验,全面提升韩国金融产业的经营水平。1999 年7 月3 日,韩国金融监督委员会宣布,将韩国第一银行出售给美国新桥银行财团;而后将外汇银行31. 6% 的股份卖给德国布莱尔集团,韩国国际银行11. 8% 的股份卖给美国特曼沙克斯集团,住宅银行10% 的股份出售给荷兰IN G 集团。——对第二金融圈进行结构调整。在韩国, 除了银行以外的保险、证券、信托、投资等金融机构被称为第二金融圈。这些机构大多掌握在大企业财团手中,经常成为大企业为自己融资的工具而危及金融安全。改革第二金融圈的目的就是切断韩国大企业特别是五大财团对第二金融圈的控制,防止这些金融机构成为大企业的小银行,使大企业集团的结构调整得以顺利进行。根据这一目的,韩国政府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结构调整的基本原则是,分阶段强化小股东的权利,限制大企业在第二金融圈中持有的股份,在第二金融圈中引进独立董事制度。并且建立监督委员会,实行综合财务报告书制度,对经营不利的负责人进行财产检查的同时,要求其赔偿损失。而对于经营不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同银行改革一样限期整顿,无法恢复正常的机构果断处理。1998 年6月韩国政府对22 家保险公司进行清查,8月决定关闭4 家经营不善的人寿保险公司,要求另外7 家因经营条件变化而财务状况恶化的人寿保险公司提交紧急自救计划。综合型金融机构是从国外借入短期资金并贷给企业投资的主要渠道,是引发外汇危机的重要原因。1998年6月韩国政府以对30 家综合金融机构的资产调查和经营正常化计划书评价结果为基础,取消了16 家综合金融机构的资格,对余下的14 家,也按BIS 标准,限期整顿;对发生支付困难的高丽证券等公司采取取消经营许可的措施,对发生支付困难的产业证券等公司采取停业整顿的措施,对1998 年6 月末资产负债比率达100%的4 家证券公司的经营改善计划进行评估,并对有条件的许可经营的证券公司的经营状况每季度检查一次;解散无支付能力的5 家投资信托公司,对214 家互助信用金库与信用协同组合进行整顿。其次,改革金融机构的经营机制,开放国内金融市场。韩国在金融结构调整的同时,也把提高金融产业竞争力和效率列为重要课题。努力使金融机构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盈利实体,同时,提高其贷款审查能力,改革财会制度和公告制度,提高经营透明度。为了使金融机构彻底以盈利为经营目的,韩国政府将对金融机构的政策从事前管制转为事后监督体制,使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和退出市场完全自由化,贯彻自我生存原则。并在1998 年5 月修改的银行法中规定,非合资银行也可任用外国雇员,通过聘用专业人才,改进金融管理。政府为促进金融市场的竞争,还积极扩展金融机构的营业领域,减少融资限制,规定了金融机构合并、接收标准及支援事项。开放金融市场,允许外国银行和证券公司在韩国设立现地法人机构,向外国投资者开放综合金融业、证券投资信托等领域,促进金融经营的自由化。政府为提高金融机构的贷款审查能力,建立评估体系,开放信用情报业,按国际标准改革会计制度和公告制度,使金融机构与投资者能准确了解贷款者的信用情况。再次,建立独立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提高金融体系的安全性。危机前,韩国的金融机构依各自性质分别归属不同的机构监管,由于各自管理,政出多门,难以实现有效监管。尤其是对非金融机构通过离岸市场和海外机构筹措外资方面的管理制度相当松散,结果引发了韩国的外债危机。所以金融危机后,韩国大力调整货币政策机构,于1997 年12 月修改了韩国银行法,使韩国银行独立、自律地执行货币政策, 强化了金融货币委员会的独立性。于1998 年4 月将过去分散执行监督职能的财政经济部、银行监管院、证券监管院统一由金融监管委员会和金融监管院管理,完成了对金融监管机构的合并,最终确立了金融监管部门的独立性和统一性。最后,培育资本市场。韩国此次金融危机的直接原因是金融机构不良债权的积累,而这又是由于韩国资本市场不健全,企业过分依赖银行贷款所致。韩国政府一方面责令银行调整结构,化解不良债权,一方面积极发展资本市场,通过培育长期稳定的机构投资者促使证券市场健康发展,通过国债市场激活债券市场,并努力将股票场外市场( KOSDAQ) 确立为中小风险企业的资金市场,使金融市场均衡发展。从总体上看,通过政府资金的注人,有助于迅速稳定金融和恢复经济,从而提高了韩国的国际信誉。韩国纳税人付出的代价尽管沉重,但收益也很明显。金融部门改革被认为是韩国四大部门改革中最彻底最有效的改革,恢复了正常融资功能,为企业、政府和劳动力市场部门改革创造了宏观稳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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