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交易常见问答
Q1新三板创新层、基础层交易权限开通的基础条件是什么?
答:申请交易权限开通,需同时满足以下各项条件(条件中金额100/200万元人民币分别对应开通创新层/基础层交易权限):
(一)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总额100/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
(二)实缴出资总额100/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三)申请权限开通前10个交易日,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为100/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不含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且具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投资经历、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了:自然人投资者参与挂牌公司股票交易的,应当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具有《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以及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历。)
(四)风险承受能力符合新三板股票交易业务要求,需C4(中高风险承受)及以上;
(五)自然人投资者通过新三板知识测评(80分以上)。
Q2采用集合竞价方式的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股票交易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答:基础层集合竞价撮合频次为1天5次,交易主机于每个交易日的9:30、10:30、11:30、14:00、15:00,对接受的买卖申报进行集中撮合。
创新层集合竞价撮合频次为1天25次,交易主机自9:30起(含9:30)每10分钟对接受的买卖申报进行集中撮合。集合竞价股票每次集中撮合前3分钟交易主机不接受撤销申报,在其他接受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申报可以撤销。
Q3新三板交易的委托数量是怎样限定的?
答:单笔申报最低数量为100股,以1股为单位递增。投资者买卖新三板股票只需确保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0股,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股部分一次性申报卖出即可。
Q4创新层、基础层的涨跌幅,及有效申报范围是多少?
答:创新层和基础层中只有集合竞价交易的品种才有相关概念,全国股转系统对集合竞价股票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跌幅限制比例为50%,涨幅限制比例为100%。即下跌最多是跌到前收盘价的50%,上涨最多涨到前收盘价的200%。例如,100元的股票下跌最多到50元,上涨最多到200元。价格涨跌幅限制以内的申报为有效申报,超过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Q5新三板是否支持大宗交易?
答:基础层、创新层均支持大宗交易。新三板新规变化之后,仍然支持与对手方双方协商后进行交易。名称由之前的协议转让改为了大宗交易。交易需要满足的条件是: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者转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股票交易,可以进行大宗交易;如果无前收盘价且当日无成交的,不能进行大宗交易。
Q6新老三板是否支持夜市委托,最早委托报单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新老三板均不支持夜市委托。老三板最早委托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25,新三板最早委托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15。关于受理投资者委托的时间,各证券公司有所不同,以证券公司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