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扬州市金泉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金泉”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67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3067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675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发行后总股本为6,700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其中网上发行数量为1,675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00%。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04元/股。
发行人于2023年2月7日(T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扬州金泉”A股股票1,675万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缴款、弃购股份处理及发行中止等环节,并于2023年2月9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3年2月9日(T+2日)公告的《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3年2月9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0,794,041户,有效申购股数为96,251,618,000股,配号总数为96,251,618个,号码范围为100,000,000,000 -100,096,251,617。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1740230%。
二、网上发行申购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定于2023年2月8日(T+1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78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进行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摇号抽签仪式,并将于2023年2月9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