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上市潮再涌动:信达证券即将上会 未入选证券公司“白名单”(正在准备上市券商)

由:sddy008 发布于:2022-12-23 分类:股票知识 阅读:64 评论:0

原标题:券商上市潮再涌动:信达证券即将上会 未入选证券公司“白名单”

随着近期信达证券、财信证券、开源证券和华宝证券四家券商A股IPO进展相继获得新动态,下半年券商IPO有望迎来明显提速。

从证监会显示的IPO进程来看,四家券商中信达证券进程最快。证监会第十八届发审委2022年第74次工作会议公告显示,信达证券即将于6月30日进行首发上会工作。

官网信息显示,信达证券成立于2007年9月,系中国国内AMC首家证券公司,注册资本15.11亿元,公司由中国四大AMC之一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信达)作为主要发起人,联合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在承继中国信达投资银行业务和收购辽宁省证券公司、汉唐证券的证券类资产基础上成立的证券公司。

中证协方面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信达证券总资产累计573亿元,排名业内第39名,营业收入25.77亿元,排名第42名;净利润11.72亿元,居于业内第37位。净资产收益率高达9.89%,排名第17位。同时在经纪、投行、资管等各项主营业务方面,排名均居业务前40。

主要业务方面,经纪业务、投行业务等均排名行业中上游。去年全年,经纪业务、投行业务分别实现营收9.18亿、4.57亿,排名行业第39位、36位。不过,信达证券的资产管理业务排名靠后,去年实现1.04亿营收,排名3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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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20年,信达证券“奔A”就有动静。当年8月初,中国信达(01359.HK)公告称,拟拆分旗下控股子公司信达证券上市;同年12月初,中信建投证券完成对信达证券的上市辅导;12月下旬,中国信达称,此前向上交所递交了信达证券分拆上市的申请已获证监会受理。

据招股书,信达证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9.73亿股,募集资金投向进一步巩固传统经纪业务、扩大资本中介业务资金配置规模等。

值得关注的是,近几年,信达证券动作频频,先有两名掌舵人履新,再是数十亿增资计划推出。

2019年5月,信达证券迎来新任董事长及新任总经理,信达资本原董事长肖林担任信达证券董事长,银河证券原首席财务官祝瑞敏担任信达证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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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收8张罚单总经理两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1月,安徽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信达证券蚌埠淮河路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查,信达证券蚌埠淮河路营业部存在两项违规行为,安徽证监局责令其改正。安徽证监局发现信达证券蚌埠淮河路营业部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在2014-2015年期间违反投资者适当性要求,违规销售多支金融产品;二是对员工执业行为缺乏有效约束,管控不到位。安徽证监局决定对该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月,安徽证监局下发《关于对姚佐根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决定书显示,姚佐根在担任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蚌埠淮河路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期间,营业部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在2014-2015年期间违反投资者适当性要求,违规销售多支金融产品;二是对员工执业行为缺乏有效约束,管控不到位。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姚佐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4月,北京证监局下发《关于对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信达证券在开展ABS业务过程中未建立有效的约束制衡机制,ABS业务开展环节违规,风险管理缺位,部分ABS项目存续期信息披露不完整。公司投行业务合规人员配备不足、薪酬管理不健全,投行业务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对同类业务未执行统一标准,合规检查和利益冲突审查不规范。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信达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4月,辽宁证监局下发关于对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阜新解放大街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8号、关于对张瑛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7号。决定书显示,经查,辽宁证监局发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阜新解放大街证券营业部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营业部原工作人员在任职期间,存在替客户办理证券交易的行为;二是对客户在电话回访中反映理财经理承诺收益的违规线索,未及时予以核查处理;三是在客户回访中存在工作人员诱导客户回答问题、未完整保存回访录音情况。辽宁证监局决定对该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张瑛辉在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阜新解放大街证券营业部从业期间,存在替客户办理证券交易的行为。辽宁证监局决定对张瑛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5月,北京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祝瑞敏采取出具监管谈话监管措施的决定(〔2022〕77号)。北京证监局表示,经查,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公司在开展ABS业务过程中未建立有效的约束制衡机制,ABS业务开展环节违规,风险管理缺位,部分ABS项目存续期信息披露不完整。公司投行业务合规人员配备不足、薪酬管理不健全,投行业务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对同类业务未执行统一标准,合规检查和利益冲突审查不规范。祝瑞敏作为时任直接分管投行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同时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和管理责任。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祝瑞敏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6月,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布《关于对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查,信达证券存在未完成香港控股平台的设立、返程参股公司建信国贸(厦门)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未完成清理、未按照《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境外办法》)的规定修改境外子公司的公司章程。此外,《境外办法》给予了长达3年的整改时限,但信达证券在整改时限内工作进展缓慢,对相关监管承诺事项的作出和执行较为随意,对监管相关规定的落实明显不够到位。信达证券上述情况违反了《境外办法》第八条第(二)项、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等规定,反映出信达证券合规管理、内部控制存在较大缺陷。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和《境外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责令信达证券改正,并于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北京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

中国证监会同日公布的《关于对祝瑞敏、吴立光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显示,祝瑞敏作为信达证券分管境外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吴立光作为信达证券合规负责人,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领导责任。按照《境外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祝瑞敏、吴立光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信达证券网站披露的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显示,祝瑞敏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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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入选2022年6月证券公司“白名单”

6月22日,证监会网站公布2022年6月证券公司“白名单”,信达证券未能入选。

证监会网站显示,根据“白名单”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证券公司合规风控及业务风险情况,经证监局初评、会内相关部门复核,现公布2022年6月证券公司“白名单”。“白名单”主要供证券监管部门使用,证券公司不得将其用于广告、宣传、营销等商业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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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券商排队上会

券商的业务发展高度依赖资本金,尤其是资本中介业务。上市能够有效拓宽券商的融资渠道,股权融资能补充公司运营资金,帮助主营业务发展,增厚注册资本。目前,在监管的鼓励和支持下,上市券商通过配股、定增等方式大手笔融资,与非上市券商拉开很大的差距。因此上市成为大多数券商的必然选择。

根据报道,有10家券商当时处于IPO排队阶段,分别是渤海证券、信达证券、万联证券、首创证券、华宝证券、华金证券、国开证券、华龙证券、东海证券、财信证券。大部分拟在上交所主板上市。

截至目前,东莞证券今年2月份成功过会,将在深交所主板上市,有望成为第49家上市券商。万联证券于3月16日撤回A股发行申请,并将择机重启IPO。渤海证券、首创证券等的审核状态已变更为“已预披露更新”。财信证券仍处于“辅导验收”阶段。

无论是从首发项目数还是通过率来看,近年来均呈现下滑趋势。根据wind数据,2020全年共有691个IPO项目,其中657家公司通过审核,通过率高达95.08%。2021年,503个项目中仅有443个项目通过IPO审核,通过率88.07%。

即便IPO通过率下降,仍难掩券商的上市热情。除了这些辅导备案、提交上市申请的券商外,仍有券商考虑在三年内提交招股书,争取在A股上市。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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