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单清洁能源“深圳能源REITs”,询价区间5.331元至6.139元,战略配售持有70%(深圳市深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由:sddy008 发布于:2022-10-18 分类:股票知识 阅读:139 评论:0

深交所披露深圳市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的回复函通过证监会审核。基金已于2022年6月21日获证监许可[2022]1305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封闭式,基金合同期限为34年。

自此,市场上再次迎来一单基础设施公募REITs产品,是首单清洁能源类公募REITs产品,同时也是第十四单获准发行的基础设施公募REITs。

基金场内简称:“鹏华深圳能源REIT”

基金代码:“180401”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外部管理机构/运营管理机构: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部电厂

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发售的基金份额总额为6亿份,本次发售由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公众投资者发售三个部分组成。

初始战略配售基金份额数量为4.2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70%。其中,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拟认购数量为3.06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51%;其他战略投资者拟认购数量为1.14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19%。

网下发售的初始基金份额数量为1.26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21%,占扣除向战略投资者配售部分后发售数量的比例为70%。

公众投资者认购的初始基金份额数量为0.54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9%,占扣除向战略投资者配售部分后发售数量的比例为30%。最终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及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由回拨机制确定(如有)。

基础设施

1、重大重组事项

2021年6月11日,深圳能源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部电厂(一期)资产划转的议案》,同意设立项目公司东部电力,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50,000万元,由公司100%持有,并将东部电厂(一期)相关资产按账面净值划转至东部电力完成全额实缴出资。

2021年6月18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公司成立事宜向项目公司核发了《营业执照》。

2021年7月9日,深圳能源、东部电厂与东部电力之间,签署了《集团内企业资产、负债及员工整体划转协议书》,约定将东部电厂(一期)基础设施项目以及与其相关联的资产、人员一并划转给东部电力。

2021年7月28日,东部电力取得基础设施项目不动产权证。

2021年9月29日,东部电力完成整体资产交割,成为东部电厂(一期)项目资产的所有权人。

2、基础资产

项目资产范围包括东部电厂(一期)项目的1#、2#、3#机组、地上建筑面积共计约3.16万平方米房屋(含附属设施设备)及其占用范围内的约3.96万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等资产,建设内容包括装机容量为3×390MW的9F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主厂房及集中控制楼、启动锅炉房、炉后废水泵房1、炉后废水泵房2、220KV屋内配电装置(GIS)及网络继电器、余热锅炉辅助生产工艺楼1、余热锅炉辅助生产工艺楼2、余热锅炉辅助生产工艺楼3、氮气瓶站。

项目公司已获得电力业务许可证。2021年7月23日,项目公司向国家能源局南方能源监管局(简称“南方监管局”)提出电力业务发电类新申请许可申请。2021年8月5日,南方监管局下发了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文书号:2021-7063),准予项目公司提出的电力业务发电类新申请许可申请,并于2021年8月5日颁发电力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1062621-06335),核准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按许可证规定从事电力业务,有效期自2021年8月5日起至2041年8月4日止。

东部电厂各类售电模式电量及电量占比情况

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数据情况表

2019-2021年度,东部电厂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的发电小时数分别为3,055.02小时、3,368.44小时及3,551.92小时,售电量分别为349,922.65万千瓦时、386,341.45万千瓦时及408,876.05万千瓦时,售电收入分别为165,850.24万元、164,892.10万元及174,076.68万元;东部电厂整体运营平稳,发电小时数及售电量近三年呈稳定增长趋势;售电收入2019年较2018年增长7,436.70万元,2020年较2019年减少958.14万元,主要系2020年平均单价0.43元/千瓦时较2019年平均单价0.47元/千瓦时有所下降,其中,售电平均单价下降主要系2020年7月31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调整我省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0〕284号),广东省使用澳大利亚进口合约天然气的LNG电厂的上网电价统一每千瓦时降低0.049元(含税)(即每千瓦时0.484元),此外由于近年来广东电力市场改革,东部电厂的售电结构改变较大,对售电价格亦造成一定影响。

3、评估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能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东部电 厂(一期)基础设施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2]第 22-00024号),基础设施资产于2021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60,877.49 万元。根据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涉及的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东部电厂基础设施资产组组合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大正评报字 (2022)第 160A 号),基础设施资产于2021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为326,413.70 元, 评估增值265,536.21万元。

2020年度及2021年度备考利润表

4、运营收入

2020年及2021年收入构成

基础设施项目收入来源主要为燃机发电收入。2020年,公司燃机发电收入总额为1,648,921,013.21元,占当年收入总额99.97%。2021年,公司燃机发电收入总额为1,740,766,781.93元,占当期收入总额99.98%。

5、现金流

现金流测算概况

预测合并利润表

6、回收资金用途

深圳能源承诺拟将本项目的回收资金100%用于投资新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包括光明项目、深圳东部电厂二期、丰达二期项目、河南唐河平价光伏项目、江西新建区风电项目、高邮三垛分散式风电项目、广东化州平价光伏项目、龙华能源生态园、光明能源生态园项目、大连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潮州甘露项目、潮州凤泉湖项目,总投资合计244.23亿元。上述项目均已开工建设或在报批报建中,项目真实存在,且前期工作相对成熟。

备注:

增设了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与基金的扩募说明

本次询价日为2022年6月27日,询价区间为5.331元/份至6.139元/份。

此前问询函关注焦点:

一、请结合相关电价确定机制及天然气长期采购协议到期后的成本波动风险,详细分析相关因素对项目盈利能力、现金流稳定性和资产估值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制定应对措施,有效防范项目现金流波动和资产估值风险,并配套完善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

二、请完善基金治理机制,特别是按照法规要求,全面厘清基金管理人与专项计划管理人之间的权责,确保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效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

三、请对天然气机组相关延寿处理的依据作进一步论证,并提出切实可行的风险缓释措施。

四、请论证基金管理人、专项计划管理人和外部运营管理机构费用收取水平及分配的合理性;论证基金管理人实际收取费用水平是否能够有效覆盖展业成本;梳理说明外部运营管理机构通过各种方式实际收取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从基金管理费中分配的部分);在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中就相关事项做充分披露。

五、请基金管理人完善基础设施项目现金流归集、管理机制及资金安全保障安排。

深圳能源作为运营管理机构,拥有较好的产业链优势。深圳能源专注绿色低碳,集聚转型发展新动能。尤其是长期深耕细拓传统能源,巩固可持续发展作为基石,依靠深圳能源燃控平台,引入中石化及嘉能可等国际一流能源企业作为战略伙伴,做强做实燃气产业链。可见深圳能源的产业链战略布局能够为东部电厂 未来运营的燃料端提供充足的保障。

东部电厂作为标准化良好行为5A级气电运营管理团队,通过与深圳能源的协同效应和品牌价值,能够利用其专业价值和管理价值为项目创造收益,具备保障东部电厂(一期)项目稳定运营的能力,同时能够最大程度上降本增效、防范风险。

部分内容来源于项目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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