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暨重新聘任的公告(玉龙股份是国企吗还是私企)

由:sddy008 发布于:2023-03-15 分类:入门基础 阅读:101 评论:0

证券代码:601028 证券简称:玉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2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暨重新聘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王振东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振东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根据有关规定,王振东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聘任姜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姜骏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姜骏先生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董事会秘书岗位的职责要求,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审核、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意聘任姜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姜骏先生目前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其承诺将尽快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取得培训证明。

特此公告。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5日

附:简历

姜骏,男,198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担任济南高新财金投资有限公司高级经理、洪泰基金山东总部投资副总裁、山东省新动能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部长。

姜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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