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贷还贷?银保监会:罚_保单_贷款_消费者

由:sddy008 发布于:2022-09-12 分类:入门基础 阅读:1076 评论:0

原标题:以贷还贷?银保监会:罚

一张银保监会披露的罚单,揭示了保单贷款业务乱象。

近日,银保监会官网披露的罚单显示,光大永明人寿存在违规接受投保人使用信用卡对保单贷款进行还款行为,被监管罚款20万元,相关责任人被予以警告并罚款3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这是银保监会首次针对险企“接受投保人使用信用卡偿还保单贷款”这一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业内人士表示,通过信用卡来偿还保单贷款,属于典型的“借东墙补西墙”,是监管明令禁止的行为。

罚单还暴露出保险机构内控合规管理的缺位,此次监管部门的及时点名,足以敲响警钟。

信用卡偿还保单贷款

触碰监管“红线”

从此次披露的信息来看,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期间,光大永明人寿接受部分客户使用光大银行信用卡偿还保单贷款,涉及贷款本息共计4265.75万元,涉及保单2199件。

值得注意的是,两家机构同为“光大”系,拥有共同的集团背景,以贷还贷的做法颇有“肥水不流外人田”之意。但亲兄弟也得明算帐,内含风险不可忽视。

2019年3月,光大永明人寿发现问题后,及时调整了保单贷款规则和作业系统功能设置,关闭了使用信用卡偿还保单贷款的通道,并与光大银行协作开展催收减损工作。

截至2021年8月,光大永明人寿已就313个信用卡账户向光大银行支付赔偿金1290.34万元,尚有270个信用卡账户贷款本息870.85万元未结清,其中41个账户逾期、涉及贷款本息204.53万元。

“以贷还贷”隐含风险

为何信用卡偿还保单贷款,会被监管禁止?这得从保单贷款的定义说起。作为长期人身保险合同特有的功能,保单贷款是指投保人在合同生效一定期限后,按照合同约定将其保单的现金价值作为质押,向保险公司申请贷款。

业内人士介绍,保单贷款可以帮助有短期资金周转需求的投保人解决短期财务问题,同时又可以维持保险合同的效力,质押贷款过程中消费者的保险保障不受影响。由于保单贷款宽期限,信用卡拥有无息期,在监管未做出规范之前,两者的组合常被用于资金周转之中。

组合虽妙,但背后潜藏着的风险不可不察。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王民表示,通过信用卡来偿还保单贷款,属于典型的“借东墙补西墙”。当“以贷还贷”的雪球越滚越大,一旦资金链断裂,便会触发大量的保单贷款和信用卡违约现象。

因此,原保监会于2016年便作出明确规定,保险公司不得接受投保人使用信用卡支付具有现金价值的人身保险保费,以及对保单贷款进行还款。2020年10月,银保监会发布《人身保险公司保单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重申“保险公司不得接受投保人使用信用卡清偿贷款本息”。

罚单背后也暴露出金融机构在内控合规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此次监管部门及时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罚,也传递出强烈的“敲打”信号:防范风险是金融业永恒的主题,内控合规管理不可缺位。

保单贷款乱象滋生

监管发布风险提醒

近年来,随着人身险业务的快速发展,保单质押贷款业务规模不断增长,相关乱象也在不断滋生。除了保单贷款业务违规之外,“保单贷款型代理退保诈骗”更是日益猖獗。

为此,多地银保监局曾发布相关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正确认识保单贷款,提升风险防范意识。例如,广西银保监局今年7月发布关于警惕“保单贷款型代理退保诈骗”活动的风险提示,揭露了“保单贷款型代理退保诈骗”的常见套路。

据了解,不法分子通常以保险公司内部员工的身份接触保险消费者,通过诋毁保险消费者所购保险产品及承保公司,怂恿保险消费者退保。同时声称自己有“门路”,能够帮助消费者全额退保。随后利用保单贷款套取资金,谎称是第一笔退保金,骗取消费者信任,在收取所谓“代理退保手续费”后失联。

受骗的消费者非但拿不到退保金,事后还要自己偿还保单贷款。广西银保监局提醒消费者,充分考虑自身保险需求,理性办理退保;提高警惕,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正确认识保单贷款功能;通过正规渠道办理保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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