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遛狗不牵绳的“恶人”,我们只能“无能为力”_主人_女童_事件
原标题:遇到遛狗不牵绳的“恶人”,我们只能“无能为力”
“成都崇州2岁女童被猎犬撕咬事件”,截至今日(10月18日)已有了最新的进展。
据新华社最新发布消息称,10月16日咬伤女童的黑色罗纳威犬主人唐某已被崇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图源:微博
本着官方发布“字越少事越大”的原则,大家此前对“狗主人消失”的怒火总算可以有所平息。
此前,由于小女孩一直没有脱离危险,狗主人也一直处于失踪状态,受害者家属发起筹款等一系列悬而未决的事件发展,让大众对此事件的关注居高不下。
截至发稿,狗主人已承诺给予赔偿,或许,这已经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悲剧的发生总能折射出一个城市的切面。恶犬伤人到底该如何追责,城市养犬到底该如何进行约束,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何时能够出台等一系列的问题,至今仍旧是问号。
遛狗不拴绳酿成悲剧简单地回顾一下事件:
展开全文10月16日,一段视频在网络不胫而走。
视频中,刚出单元门的小女孩遭到一只黑色大型犬的疯狂撕咬,时间长达40分钟,场面十分惨烈。
图源:网络
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在物业保洁阿姨的仗义相助之下,涉事黑狗被短暂驱赶,被咬女童也在第一时间被送往华西医院展开救治。
17日13时46分,四川观察账号发文:“华西会诊医生谈被狗咬伤女童病情:浑身20多处咬伤,最长的有8公分,让人不忍直视,保守治疗是最优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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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女童身上伤口的诊断,让华西的会诊医生都不禁流露出一句不忍直视。
截至17日晚11:08分,有报道称,被咬伤女童仍未脱离生命危险。
重症监护室里的女童一直昏迷着,监护室外的父母在焦急等待。
与此同时,由于女童受伤情况严重,涉事狗主人也迟迟没有找到,高昂的医疗费一下子如泰山压顶,让受害家庭不知该如何面对。
图源:四川观察
退一万步讲,即便女孩脱离生命危险,但是后半生相伴随的并发症、潜藏的狂犬病风险、以及难以磨灭的心理阴影……这一系列的灾难,她和她的家人又将如何面对?
如今狗主人找到了,后续的一系列赔偿、追责问题已有眉目,但网友们对于城市养狗问题的讨论却愈演愈烈。
恶犬伤人,该不该杀光所有狗看着新闻里可怜的小女孩,网友们群情激愤。
对于狗伤人的话题,这一次评论区里难得一致的将矛头都指向了这个就为路面的狗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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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除了对事件本身的讨论,“城市是否能够养狗”的问题又一次被摆在台面。
事实上,对于养狗的争议,一直存在。
而网友们争论的焦点,依旧围绕在“城市里该养狗”以及“城市里该如何养狗”上。
有人认为,文明养狗应该受到法律制约。作为人的财产,狗主人需要负担起应有的责任。尤其是一旦出现对狗伤人、狗伤狗的问题,狗主人肯定难辞其咎。
但也有一些网友觉得,爱狗人士表面圣母实则才是最自私的,他们遛狗不拴绳,养狗不训狗,跟养个逆子没什么区别。
更有一些极端主义,觉得养狗的人都该死,最好杀光所有的狗,就没有这些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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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狗人士强调文明养犬,理智网友坚持健全法度,而极端的仇狗人士,早已默默准备好捕杀的诱饵,对准了小区里、废旧厂房里的流浪猫狗。
对于一些人而言,狗狗并不可爱,有的甚至因为体型优势随时都会因为应激反应而伤人,一旦遇上了那真的是倒大霉。
如果说大人还能想一些办法侥幸逃脱,那孩子和老人该如何应对?
所以对于训狗师的言论,网友们根本不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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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否认的是,养狗和养孩子一样不需要考试,没有门槛。
一些养狗人士对牵绳遛狗重视性不足,别问,问就是“我家宝宝很乖的,从来不咬人。”
更有一些年纪大一点的狗主人觉得狗狗套绳又勒又难受,戴上套绳都不会走路等等。
别说仇狗人士,就连养狗人自己都无法接受这种行为。
因为养过狗的人都知道,遇到这种比狗还“疯”的主人,真的是有理说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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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遇到恶犬伤人,我们就真的就要把所有狗都杀光吗?
当然不是。
这种不作为甚是胡作为的办法,只能说是对规范养狗和乖顺做狗的家庭的一种欺凌。
如果一个人犯了杀人罪,可以依法惩处,你不可能说要杀光所有人。
杀光所有狗与恶犬伤人狗主人逃避责任,两者并没有本质区别。
这次恶犬伤人事件发生后,民众之所以这么激愤,不单纯是因为恶犬对女童造成了严重的身心伤害。更是因为狗主人而没有履行好养狗责任,没有严格按照养狗规定进行养犬,而造成的女童身体受伤,侵害了女童的权益。
人与狗的问题 始终都是人与人的问题近年,恶狗伤人事件屡禁不止,责任不在单方,而在多方,不止有不作为的物业,还有未能严格执法的相关部门,更有不遵守法律规定的违规养狗人。
包括此次事件中的小区,就被曝出多次出现狗咬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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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此次事件的涉事犬种罗威纳作为大型犬种,在国内已被部分城市列为禁养犬种,但尚未被出事省份四川省列为禁养犬种。
文明养狗,轻而易举的四个字,实施起来却并不太顺利。而违规养狗的代价,不仅是破坏和谐的养宠环境,更是践踏现代文明。
只有有限制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
的确,只有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在社会道德准则的允许范围内,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
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生效,其中,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除处罚之外,《民法典》明确规定了遛狗动作,包括遛狗需拴狗绳、戴嘴套,及时铲除宠物粪便等常规问题。
让人看了之后不禁要问上一句,养宠条理就摆在那里,实施起来怎么就这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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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我们能从这条热搜中找到答案。
恶犬撕咬2岁女童事件发生不到二十四小时,河南二七区因严查未拴绳犬只冲上热榜,行动之快、动作之速,引发网友频频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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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只是河南,还有更多诸如深圳、浙江等省市,也有自己的“养狗”样板。
深圳早在2020年便推出免费植入“狗狗芯片”的政策,得到了民众的一致好评,不可不谓三赢。
于养狗人讲,芯片帮助狗狗定位,走失时更容易找到。于政府来讲,更便于管理。于社会来讲,也显著降低了恶犬伤人率。
而群众持续追踪的目的,也是希望城市尽快出台相关政策,让悲剧不再发生。
归根结底,狗与人之间的问题,自始至终都是人与人之间的问题。
推进文明养狗,建立健全的制度法规,不仅是对人权的保护,也是对宠物的保护。
最后,希望此次事件能够警醒所有的养狗人士,文明养狗人人有责。也希望此次的事件通过司法的介入能够有一个圆满的结局,小女孩能够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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