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巅峰的微软才是苹果的对手,谷歌太平庸了(微软和谷歌苹果哪家强)
9月18日,微软公司市值达到了史无前例的10800亿美元。
对于目前世界唯二市值超万亿的两家科技公司而言,市值800亿美元的差距貌似并不大,约为目前“百度+京东”的市值。
万亿美元大概是什么概念呢?
2018年澳大利亚的GDP总量为10052.68亿美元,世界排名第16位。
目前“微软+苹果”两家公司的市值相当于2018年排GDP总量世界第8位的意大利(20869.11亿美元)。
尽管科技公司的市值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资本运作,但是长期保持高市值的科技公司确实是在改变世界。微软、苹果和目前市值紧随其后的亚马逊和谷歌组成的硅谷BIG4代表了正在改变世界的科技公司。阿里虽然目前也位列市值最高的科技公司TOP10之中,但是最主要的差距不是市值,而是科技本身。
说句实话,我国目前还没有像硅谷BIG4这样的科技公司,阿里和腾讯更准确的讲是互联网公司,阿里虽然也去了美国IPO,显然在华尔街的影响力远大于在硅谷,腾讯基本已经蜕变成一个投资公司,科技属性不是他们的主要特征。京东、美团、拼多多等目前在中国炙手可热的互联网公司比AT更不像科技公司,无一例外都在“互联网+金融”的路上狂奔。他们都不想靠向用户输出“科技产品和服务”赚钱。他们标榜自己实力的关键词永远是用户规模大,增长迅速,流量变现模式,甭管嘴上怎么说,其实心心念念的核心是“资金池规模”与“现金流”,身体更诚实,就是用“刺激用户消费+向用户放贷”的方式躺着赚“放印子的钱”。
如果非要在中国找出一家有影响力的科技公司,目前市值严重掉队的百度能算一个吧。百度与BIG4一样都是在纳斯达克上市,在硅谷建立的研发中心有一定影响力。百度也做过金融,显然远不如AT成功,也没有将金融作为主要发力的方向,基本上不涉足房产,仅限于投资建自己的办公园区。在中国很多科技公司发展套路都是挂着科技旗帜,做着房地产的生意,因此科技园遍地开花,科技成果却不多,而配套服务设施都建的很好,普遍运营良好,这跟很多大学类似学术交流中心的建筑都高大宏伟,内部会议室与客房都赶超五星级酒店的套路高度雷同。
这两种套路叠加在一起就出现了很多有高校背景的科技公司,普遍赚钱有一套,科研成果他们自己真敢说,我也就真敢信了,真不敢评论,因为咱不知道也不敢问。百度经常被媒体群起而攻之,某媒体为了批评而批评的文章能每天一个整版计划连载半个月,最后因编辑实在是写吐了,貌似没坚持下来。百度做了多少恶其实大众心里是有数的,百度给用户带来的便利其实用户也是能够体验到的,都是媒体生财的套路!如果有一天百度也没人没人敢批评了,我觉得科技公司就该重新定义了。所以,还能被批评的科技公司至少说明还有科技味,骂的越凶科技味越浓,AT等一票公司也还算有点科技味。
言归正传,当看到微软公司市值持续创新高的时候,我觉得苹果公司也会被再次唤醒,因为苹果公司需要伟大的对手存在,显然一个谷歌公司是不够的,因为谷歌公司与微软公司相比略显平庸。自从失去了乔布斯,苹果公司推出的产品让人感觉日渐平庸。乔布斯每次说“one more thing”总能赢得满堂彩并给用户带来意料之外的惊喜,蒂姆库克也说过“one more thing”,也赢得了全场掌声,显然是在向乔布斯致敬的意思更多一些。
乔布斯重返苹果公司做了两件大事。
1997年跟比尔盖茨协商解决专利官司,简直就是理直气壮地跟竞争对手微软公司要了1.5亿美元投资让苹果公司起死回生,并且要求微软承诺继续为苹果的产品干活!
“微软在侵犯苹果的专利。……如果我们继续打官司,几年以后我们可以赢得10亿美元的专利罚金,这一点你我都很清楚。但是如果那样的话,苹果反而撑不到那个时候。所以让我们想想如何立即解决这个争端。我所需要的就是微软承诺继续为Mac开发软件,并且微软要向苹果投资,这样我们的成功也能让微软获益。”
“如果苹果倒了,就没有人跟你竞争了,但若我们都留在场上,你就还能继续当赢家。”
“比尔一直都喜欢苹果。”
这些话都在乔布斯在自传中,当时苹果公司推出的Mac只有不到4%市场份额,已经被当时一枝独大的微软公司按在地上摩擦。当时苹果公司市值30亿美元,而年亏损15亿美元,在微软看来已经是一只没有威胁的“死鸭子”。微软投资1.5亿美元救苹果公司,也解除自己法律上“垄断市场”的惩罚,在当时看来是很合算的生意。
在某种意义上是《谢尔曼反托拉斯法》、《克莱顿反托拉斯法》和《联邦贸易委员会法》等反垄断法规救了苹果公司,因此乔布斯在之后的很多场合还是一如既往的怼微软的产品和调侃比尔盖茨,貌似不领情。而1998年5月,美国司法部与20个州分别把微软公司告上了法庭依据是同样的反垄断法案,直到2001年11月美国司法部和微软公司达成庭外和解协议,微软才得以免遭分解。
当微软公司陷入反垄断泥潭的时候,1998年3月乔布斯邀请蒂姆库克加入苹果公司。库克曾在IBM供职长达12 年,负责IBM的PC部门在北美和拉美的制造和分销运作。在加入苹果公司前库克刚在康柏公司负责了6个月的材料采购和产品存货管理。在加入苹果公司之前库克就是管理产业链的业界高手,这正是乔布斯需要的伙伴,互补的搭档,伟大的产品创新是需要高手制造出来并且卖出去的。
所以,1997年乔布斯从微软要来了1.5亿美元投资并且双方签署广泛的专利交叉授权协议,1998年乔布斯邀请蒂姆库克加入苹果公司,我认为两件事同等重要,共同奠定了苹果公司一路“开挂”到如今市值万亿公司的基础。
机缘巧合总是存在,1997年史蒂夫乔布斯重掌苹果公司,临危受命。1998年7月,史蒂夫鲍尔默升任微软总裁,虽算不上临危受命,也是迎难而上。鲍尔默是比尔盖茨的老友和微软公司的元老,比尔盖茨聘用的第一位商务经理。
两个史蒂夫都是演讲高手,乔布斯极具“人文精神和艺术气质”,鲍尔默则“容易激动”,风格迥异,但都不遗余力的推广自己公司的产品,都坚信自己的公司会改变世界!
在乔布斯生命中的最后几天,比尔盖茨一个下午拜访了乔布斯,而乔布斯去世时,床头还留着比尔盖茨的信。他们尽管做了一辈子竞争对手,也是朋友,应该算知己。
乔布斯作为一个传奇人物,身后获得了很多人的高度称赞,其中不乏他的对手,甚至他生前瞧不上的人。在《乔布斯传》中,“商人”是乔布斯最瞧不上的一类人,一个具有“人文精神和艺术气质”的人瞧不上商人是非常容易理解的。
要抨击微软很容易。他们显然已经丧失了统治地位。他们已经变得基本上无关紧要。但是我欣赏他们所做的,也了解那有多么困难。他们很擅长商业方面的事务。他们在产品方面从未有过应有的野心。比尔喜欢把自己说成是做产品的人,但他真的不是。他是个商人。赢得业务比做出伟大的产品更重要。他最后成了最富有的人,如果那是他的目标,他实现了。但那从来都不是我的目标,而且我怀疑,那最终是否是他的目标。因为他所创建的公司,我很欣赏他——它很出色——我也喜欢跟他合作。他很聪明,实际上也很有幽默感。但是微软的基因里从来都没有人文精神和艺术气质。即使当他们看到Mac以后,他们都模仿不好。他们完全没搞懂它是怎么回事儿。
有“艺术气质”的人清高,经常能说出一些“酸酸”的话,相比当年看了windows1.0,当着比尔盖茨的面说,“做的跟屎一样”的传说相比,这段话真是客气多了。
像IBM或微软这样的公司为什么会衰落,我有我自己的理论。这样的公司干得很好,它们进行创新,成为或接近成为某个领域的垄断者,然后产品的质量就变得不那么重要了。这些公司开始重视优秀的销售人员,因为他们是改写收入数字的人,而不是产品的工程师和设计师。因此销售人员最后成为公司的经营者。IBM的约翰·埃克斯(以及早已离开苹果的约翰·斯卡利、微软的史蒂夫·鲍尔默)是聪明、善辩、非常棒的销售人员,但是对产品一无所知。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施乐。当做销售的人经营公司时,做产品的人就不再那么重要,其中很多人就撤了。当斯卡利加入后,苹果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那是我的失误;鲍尔默接管微软后也是这样。苹果很幸运,能够东山再起,但我认为只要鲍尔默还在掌舵,微软就不会有什么起色。
乔布斯对鲍尔默的评价一点都不客气,尤其是跟斯卡利放在一起简直就是一种厌恶。
约翰·斯卡利就是被乔布斯著名的金句“你是想卖一辈子糖水,还是跟着我改变世界?”在1983年邀请加入到苹果公司的百事可乐公司时任总裁。他们曾经一起改变过世界,但是时日不多就“友谊的小船就翻了”,彼此都要将对方踢出公司,结果“好斗的”乔布斯输了。
然而斯卡利在乔布斯故去之后的公开演讲中对乔布斯的评价满是对两人友谊的怀念与乔布斯成就的真诚赞美,称当时乔布斯的辞职是一个恐怖的错误!
鲍尔默在乔布斯故去两年后退休了,他没有掩饰自己的退休原因是“董事会认为我的动作太慢”,最后还含着泪鼓励微软员工们“我们会再次改变世界”。又过了两年在一次访谈中,鲍尔默也充分赞美了乔布斯的成就,认为“微软1997年向濒临破产的苹果公司注资1.5亿美元是微软曾做过的最疯狂决定。”相对于投资,鲍尔默对当年双方签署广泛的专利交叉授权协议更加耿耿于怀,明确表示,苹果的成功受益于其与微软签署的协议,而这可能是微软做出的最大错误决定。那年,苹果公司市值已经超过7000亿美元,微软公司市值仅有2470亿美元。
萨提亚·纳德拉作为鲍尔默的继任者,同样是云计算的拥趸,以极高的情商让微软动作快了起来,将鲍尔默的梦想,更是微软的梦想照进现实,如今微软迎来新的巅峰。
两个史蒂夫都选对了接班人,库克和纳德拉都是被外界低估的领导者。
苹果公司不怕产品平庸,其实也不算平庸,平庸的产品是不需要被广泛诟病的“计划报废”举措来促进更新换代的。库克领导的苹果公司需要一个不平庸的对手,微软始终是最合适的。目前硅谷BIG4中,谷歌是一家非常优秀的公司,但是作为苹果的对手真是显得平庸了。
我们不太可能出现像微软这样的科技公司,可能会出现部分很像苹果的科技公司,我们已经出现了像亚马逊的科技公司,我们已经有了可以跟谷歌竞争的公司,需要理性认识这种差距,目前硅谷BIG4中是下限基本还是高于我们科技公司能力上限的。现在还远不是盲目自信的时候,我们目前的科技公司表现出来的领先优势基本还都是应用场景的创新,没有“硬核”。
《乔布斯传》中能读出乔布斯的狂傲,同时也能感到他对科技的敬畏,他自己都觉得苹果公司不算是个科技味很浓的公司。相比之下,我们的科技公司是不是日常表现的太高调,太浮躁。